1、凡丢失“毕业生推荐表”和“毕业生登记表”需补办的:填写“毕业生就业材料申请登记表”,到学院加意见后再交到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协议书“丢失的必须登报公告,填写“毕业生就业材料申请登记表”(附件),到学院加意见后再交到就业指导中心,报纸公告后才能补领,其它资料手续齐全后可以立即补领。

2、凡与单位解除协议需补办就业协议书的:填写“毕业生就业材料申请登记表”(附件)及与原单位解脱协议的书面证明到学院加意见后再交到就业指导中心。手续齐全后可立即补领。

3、每次申请补发就业材料均需交费8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