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暑假准备申请本学年

国家助学贷款资料的通知

各位学院同学:

想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可以利用暑假准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对象、贷款种类

1、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为我校全日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贷款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各学院、二级学院在校学生的20%以内,每人贷款额不超过6000元,且只贷本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得对贷款学生以前未交学费等进行追贷。已经交过本学年学费的不可贷款。

3、本学年贷款面向非毕业班学生,且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两门挂科者不可办理。

二、学生暑假准备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料

学生本人纸质申请资料(一式两份)(如无特殊说明,一般是用A4纸)[提示:凡证明类材料,建议大家多复印几份留存,以备不时之需]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见附件,要求按统一格式填写);

贷款申请人家庭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2、《家长承诺书》(见附件,要求按统一格式填写,家长必须亲笔签名同意);

3、贷款申请人家庭户口簿复印件(请注意,不是要将家中的户口簿原件带来)。

①家庭户口簿首页复印件(标明户主及盖有××省公安厅印章的那一页);②父亲户口簿单页的复印件;③母亲户口簿单页的复印件。

   4、贷款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单(原件),此资料一般由学院统一打印。新生不需要提供成绩单。上一学年有两门补考者不能办理贷款。

5、请填写好《广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登记表》(见于附件),此表格有详细提示需要准备哪些资料,请填写好此表并在开学初接到办理贷款通知后交给班长,以班为单位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6、学生证复印件(新生不需要)、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面和反面都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其他说明

学生处不统一印发《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家长承诺书》。本《清单》中所附表格为以前学生处所发,为保证大家使用最新表格请有需要的学生自行上学生处网页下载(http://xsc.gzhu.edu.cn  学生资助表格下载)。

资料经过学校、学院审核后会进行网上操作贷款,会另行通知。

附件:

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家长承诺书

3广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登记表

附件详细内容请见于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