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申请成绩作废的操作方法
一、申请成绩作废的基本规定
1)学生只可对选修类(专选,通选)不及格课程进行作废申请。
2)作废成绩永远存在于学生学习成绩中,但不显示在学生成绩单上,也不参与所获学分的统计,但作废成绩仍然参与各类排名及评秀、考研等统计,学生选课后应好好学习,端正学习态度,珍惜教学资源。
3)作废审核通过后,不允许撤销作废,如有对课程有重修想法的,建议不要申请作废。
4)学生本学期申请成绩时间为的第10至11周星期五截止。
5)作废成绩的基本流程:学生提交申请-》学生学院审核,通过即生效。
二、学生成绩申请作废的操作方法。
操作路径:登陆“新教务系统”后,选择“报名申请-》成绩作废申请”,点击“申请”,选择申请作废的成绩,点击提交即可。

关于成绩作废,部分老师可能遇到正考,补考的问题,这里统一说明下:这个问题是无法使用技术去解决,因为问题的本身是由学生或部分老师对成绩获得过程的理解有误,正确的理解可以概括为:如果想保留这门课程的最高成绩,那么就不要对这门课的任何成绩去作废,如果不想保留一门课的成绩,那么请对获得的这门课的所有成绩过程都进行作废!
支持这个理解的两点原因:1-在当前无法改变成绩记载的方式,除非另外去买一个系统;2-在学生学业成绩单自动记载最高成绩,根本不需要人工决定作废还是不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