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寒假期间学院实验室开放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期末考试及寒假离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研究生期末考试及寒假离校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2021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2021年寒假期间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安排如下:
1. 本科教学实验室1月23日至2月24日关闭,暂停使用。
2. 科研及研究生实验室2月8日至2月21日关闭,暂停使用。寒假其余时间可根据科研任务需要申请开放使用实验室。
3. 经学校批准留校的研究生,需要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项目的,需在1月20前填写预约申请表(附件1),经导师和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所在单位主管院长审核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进入实验室。申请表纸质文件请交至理学实验楼525,电子文档发至619181836@qq.com进行报备。
4. 教职工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项目,需提前5日向实验室提出预约申请(附件1),电子文档发至619181836@qq.com,得批准后方可按规定时间进入实验室。
寒假使用实验室应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并严守实验室安全及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 使用实验室时应严格遵守标准操作程序,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任何活动;离开实验室前,确认仪器设备、水、电、气、门窗等的关闭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值班人员报告(实验室假期值班安排及联系方式见附件6)。
2. 实验室使用期间,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卫生、消毒规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规范进行消毒并进行记录。
3. 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在实验楼楼梯间、走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严禁在实验室及实验室公共场所给电动车充电;严禁在实验室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电热壶、电热杯等违章电器;严禁在实验室私自接线、安装开关。
4. 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使用实验室时需如实填写《实验室进出使用登记表》、《实验室通风消毒记录》,并于下午3:00前将电子版发至619181836@qq.com进行报备。
祝各位老师、同学新年身体健康,假期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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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
关于2021年寒假期间学院实验室开放安全管理的通知.docx